“终本”这两个字,全称是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。对企业来说,拿到一份终本裁定,感觉就像医生从抢救室出来,对你摇了摇头。钱追不回来了,案子暂时到此为止。但终本不是死刑。它在法律上的含义是“暂时查不到财产,暂停执行”,不是“永远不执行了”。找到新的财产线索,案子还能活过来。关键在于,什么样的线索能让杭州的执行法官认为“值得重新启动”。
三个人合伙开公司,股权平分,一人33.3%,意气风发。两年后其中一个人要退出,另外两个想继续做。翻开章程一看,退出机制那一栏是空的。表决权怎么分配,没说。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,没写。退出的价格怎么算,完全没有约定。
做杭州企业法律顾问十年出头,有一个瞬间反复出现——客户拿着一份胜诉判决书坐在我对面,脸上没有喜悦,只有另一种焦虑。判决书上写着对方要付多少钱,但那个“对方”名下干干净净,账户余额不够买一张从杭州东站到上海虹桥的高铁票。这不是判决的问题。判决书写得很对。问题在签合同那天就已经埋下了。
很多老板看合同里的违约金条款,眼睛只盯那个百分比。每日千分之五,听上去很解气。但李思萌律师在杭州做企业法律顾问的这十年里,见过太多案子——百分比写得再高,进了执行局连本金都算不出来。问题不出在比例上,出在基数上。